第(2/3)页 他曾经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一帮富二代在夜晚纽约的街道上开跑车,副驾驶上总是坐着不同的女朋友,有的是模特,有的是学生,有的是名媛。 一帮子人很嗨,他也会陪女朋友逛街。 他出手阔绰,女人都很喜欢跟他,哪怕跟半个月就分手也不吃亏,他总会给她们买限量版的包和衣服。 那时候他的银行卡里有花不完的钱,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容锦承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跑了一段路,看着这熟悉的城市。 是真得熟悉啊。 就比如右手边的这家品牌专柜,他就喜欢来这里买衣服。 如今想买也买不起了。 容锦承讪笑。 走了一半的路,他的手机响了。 是老五打给他的。 “小六,晚上有笔生意,去不去,去的话七点钟老地方集合,带你去谈谈看。” “多大的生意?” “挺大,因为不是在纽约办事,得去华盛顿。” “可以啊,那晚上聊。” “行,等你过来再商量。” 第(2/3)页